提出《兒權公約》兒少報告書《108課綱觀察報告》的李瑞霖、陳惠平、廖宥甯三位同學,在他們的粉絲專頁「108課綱倡議計畫」*1 分享一篇貼文〈課程的千千萬萬個怪現象〉*2。這篇文章的作者署名「多比與他的白老鼠主人」,針對課程、課本編排探討,主張108課綱實務面造成:(1)課程編排節次不合理;(2)課程安排冊數不合理;(3)自然組與社會組考試升學不公平。
同為108課綱實施後第1屆高中生,又在雲林縣虎尾高中讀了3年的所謂「自然組」班級,看到這篇文章,也想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。
必修自然授課節數不足?
該文認為,「108課綱下,為了落實自主學習、多元選修等課程,壓縮了主科的節數。」該文作者並以自身就讀學校的必修生物科安排為例,只安排1學期、2學分的課程,造成教師教學節數受到壓縮,上課步調需要變快或是精簡講授內容,導致學生吸收不良。
澄清關於必修自然科的制度
首先,各校必修生物不一定都只有2學分。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: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》(以下簡稱《自然領綱》,連結)只有規定: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四科「部定必修總學分數為12學分」(自然領綱,頁3)。因此,將生物科只安排1學期、2學分,是這篇文章作者所就讀學校的作法,並不是 108 課綱強制規定全國各校一致的作法。
以虎尾高中《課程計畫》(適用於108學年度入學學生)的課程規劃為例,其實物理、化學分別為4學分,生物、地科分別為2學分,但是物、化兩科多出來的學分(比起生物、地科,總計多了4學分)是依照領綱規定,將部定必修12學分的1/3列為「跨科目之主題式探究與實作課程內容」。
實際上,虎尾高中108年入學的新生,在108、109兩學年度上到的部定必修自然課程,如下表所示。
表:虎尾高中自然科學領域部定必修學分數安排,在科目名稱後括註的數字為學期學分數。
| 高一上 | 高一下 | 高二上 | 高二下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奇數班 | 物理(2)、地科(2) | 化學(2)、生物(2) | ||
| 偶數班 | 化學(2)、生物(2) | 物理(2)、地科(2) | ||
| A 班群(一類) | 跨科探究與實作 (2) | 跨科探究與實作 (2) | ||
| B 班群(二類) | 跨科探究與實作 (2) | 跨科探究與實作 (2) | ||
| C 班群(三類) | 跨科探究與實作 (2) | 跨科探究與實作 (2) |
其中,「跨科探究與實作」就是「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」(以下簡稱自然探究),並沒有列在《課程計畫》中。依照《自然領綱》的意思,自然探究所開設的課名應該是物理、化學、生物或地球科學,只是要採取跨領域教學。再以虎尾高中為例,在《課程計畫》中,自然探究採取奇偶數班對開,奇數班《課程計畫》課名為「物理-探究A」、「化學-探究B」,偶數班為「物理-探究B」、「化學-探究A」。
(註:對開是教學現場囿於師資人力所發展出的排課方式。假設有1~4四個班要上一學期的A科目、B科目,但是A、B兩科目各只有兩位老師,便會安排1、2班在上學期只上A科,下學期才上B科,3、4班則反之。)
(註:針對圖要特別說明的是,新課綱採取班群制度,取代以前的類組制度,各班群的加深加廣選修課程安排不同。(相關批評,請見拙文〈108課綱無法落實的幻想:加深加廣「選修」〉)虎尾高中的班群規劃,剛好使得各班群的選修課大致與以前的類組類似,因此我在製圖時,括註對應類組方便讀者理解。不見得每間學校的班群,都有這種對應關係。)
那麼,會不會有學校採取的作法是物理、化學、生誤、地科都開設3學分,只是各有1學分拿來上自然探究?我想這也是有可能的,只是教務處排課時或許會有點麻煩而已。
當然,我理解這篇文章的作者並沒有要討論《自然領綱》的文義,只是要表達「反正就是只有2學分上生物課本」。我之所以還是要扯這麼一大串,一是討論公共事務,應該基於正確的事實討論,因此有澄清的必要,二是:領綱強制規定1/3的部定必修自然學分一定要拿來上跨科探究,也就是12學分中勢必只有8學分是拿來上「課本內容」。在這8學分之中,物、化、生、地科通常應該是均分。筆者不禁想請教這篇文章的作者,舉生物科為例是要說自然科的學分數都很少,還是只有生物科的學分數很少?如果是後者,這樣敘述是不是代表,問題的根本來源是:作者就讀的學校,有將其他課程拿來上物理、化學、地科,教學不正常的狀況?
必修自然學分數減少的原因
相較舊(99)課綱,新(108)課綱的確減少了自然領域的部定必修學分數。舉生物科為例,99課綱必修總計6學分,現在則是要求規劃最低2學分,《自然領綱》的課程內容就是以生物科只有2學分來設計。課審委員只是刻意想要貶低自然科的地位嗎?我認為,他們恐怕有其它的考量。
我們從學長姊分享的修課經驗可以發現,舊課綱時代必修自然科教授的內容為人詬病。必修科目,原本應該教授全體高中生都應具備的素養,比如從科學的嚴謹角度看事情,還有從科學學習中培養邏輯思考能力。但是在考試導向教學下,必修自然科,尤其物理、化學,經常淪為「解題導向」,要死記硬背許多題型(有些人會說,事實上「理解重於背誦」,這是你自己錯誤的學習方法。但是我在課堂上,倒是常常聽到老師說「不會就背起來就好了嘛,反正除了段考外不會遇到這種題型」)。如果實際上這些科目淪為題型背誦,所謂社會組(也就是未來並沒有要進入大專院校學習理工科)學生實在沒有必要修讀這麼多學分、這麼病態的課程。
我猜測,新課綱必修自然學分減少,上面的現象恐怕是課審委員考量的原因之一。但是,這畢竟是我個人的解讀。為了避免偏頗,還是必須要說明一下課審委員自身對於此部分的說法。在此摘錄幾句108課綱自然領域課程手冊中,物理科課審委員對高一必修物理的說法,來更加清楚說明(自然領域課程手冊,第102頁,粗體為本文所加):
十二年國教十年級基礎物理課程綱要……清楚地揭示:十年級基礎物理是針對「不分組、全領域學生」所設計的課程,更以編排「文組取向學生」更容易接受與吸收的教材為目標,希望全體學生接受的是「物理發展的精神與傳承」,而非只是比較片段、比較不連貫的科學知識。
同樣在這本手冊,生物科課審委員則表示,將必修學分由6學分減至2學分之原因在於「將空出的學分規劃自然科學領域共同的探究與實作課程,以培養學生自己蒐集資料、解決問題和動手操作等能力。」
108課綱總綱也清楚說明:部定必修課程的目的在於「養成學生的基本學力」、「奠定適性發展的基礎」、「達成各領域基礎學習」(《總綱》,107年審定通過版本,第8頁),又提到「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要求」(《總綱》第17頁)。
課綱必修自然授課節數並未不足
可是,不管減少學分數目的再怎麼正當,造成教不完的後果,好像也不太好。難道課綱制定者當年沒有想過教不完的可能嗎?我猜測,課綱制定者的想法是,他們也將要學習的知識點減少了,內容也變簡單了,因此不會有教不完的問題。但是,我在課堂上的確也常聽到老師有「要上不完啦」的感覺,這是為什麼呢?恐怕,我們經常聽到自然科老師在必修課堂上表示:內容遭大幅刪減,教師認為「有必要補充」,這才是課程上不完的主因。
就我自己的觀察,物理老師教授高一課程時,往往可以在段考前兩週上完所有內容(這位老師授課時也會適時補充一些新課綱移至選修的內容,例如我們班在高一就學過都卜勒效應的計算式),因此新課綱的必修課程量應該還算合理。而筆者高一時,自然四科中趕課現象最明顯的是哪一科呢?其實是生物科。生物老師在必修第二章遺傳時,就講授了選修生物一分子生物學的中心法則、轉錄轉譯機制這些概念,細胞內部構造部分,也將選修一的不少內容拿進來講(這在舊課綱屬於高三選修內容)。
由於生物科學測命題,向來就是自然四科中最會「超綱」的一科,生物老師的作法也是為了讓學生在考場能無往不利,不至於被超綱暗器打了個措手不及,實是無可厚非。但如此就勢必造成有限學分內,補充過多而上不完的現象。
(學測只考必修,因此所謂學測「超綱」,也就是超出課綱中必修的範圍。)
上不完是「考試引導教學」的問題
這篇文章作者說:「在108課綱下,為了落實自主學習、多元選修等課程,壓縮了主科的節數。」108課綱本意鼓勵學生適性發展,因此相較舊課綱,多了每週3小時的彈性學習時間,還有若干學分(各校每年段、每類組規劃不同)的校定必修、多元選修,但是課綱在各項原有課程均有刪減至合理的程度,因此這實在不能歸責於課程綱要。我認為:上不完不是課綱節數安排太少的錯,是大考中心命題者無法說服「考試引導教學」盛行的教學現場,老師只需要教授課綱、課本內容就可以。該檢討的不是課審會,而是大考中心。
(本文改寫自個人舊部落格〈108課綱在課程規劃面真的有這麼多問題嗎?〉第1、4節,原文發表於2022年8月8日。2023年8月6日搬移到新部落格。2026年2月16日再搬移至此。)
原部落格文中,網友 Na Ali 在 2023-09-25 02:12 留言提到,其實超綱命題有可能是大考中心希望學生運用必修知識+素養作答,此時應被歸責的回到教學現場的教師。因為學生具備選修知識當然可能答得更快、更準確,但這種傳統背誦式教學並非課綱規劃者所樂見,教師應適應新方式(乃至部份教師應拋棄其路徑依賴,須理解新制度),改教導學生以素養導向的方式解題,而非讓學生用超綱知識破解。其看法頗有見地,摘其要旨於此,供讀者參考。